浙江启动新一轮“放心消费在浙江”五年行动

浙江启动新一轮“放心消费在浙江”五年行动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2-11-08 20:01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位于浙江省宁波市三江汇流核心地带的天一商圈,在其广场上有个LED数字治理应用大屏,上面公布的是天一商圈经营户的“放心消费推荐榜单”,用点赞的大拇指形象地表示经营户的“放心”程度。天一商圈改变了以往以“投诉举报数量”作为衡量消费环境优劣唯一指标的管理模式,而是将经营户的销售额、交易量和在源头主动和解情况结合进来,根据“投诉发生率”“投诉溢出率”两个核心指标,再集合商户的经营情况、行政处罚情况以及消费者的满意度,赋权量化,转化为“放心消费推荐榜单”。目前,天一商圈成为浙江省第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商圈”,已培育“放心消费”单位24万家,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765家。2021年销售额突破了100亿元,消费投诉也从高峰时的800件下降到200件。记者11月8日在浙江省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现场会上获悉,目前全省纳入放心消费单位培育库已超过24万家,放心消费商圈(街区)449个,今年前三季度浙江省投诉处置效能指标大幅提升,居全国前列。为打造放心消费建设升级版,浙江启动新一轮“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

自2017年起,浙江率全国之先,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2019年机构改革后,放心消费工作成为市场监管部门法定职能,浙江省创新建立放心消费单位“后评价”体系,率先提出全域创建的工作理念。2021年,再次升级创建体系,按照“五个一批”的要求,出台方案,完善细则,组建专班,放心消费创建正式进入“3.0”版快车道。2022年,浙江省十五次党代会再次把“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写入报告,开启新一轮“放心消费在浙江”五年行动。

这5年来,浙江用实际行动擦亮“放心消费在浙江”的金字招牌。从彰显宋韵文化创新品牌、出台放心消费商圈创建地方标准的杭州,到出台首个放心消费乡村创建标准、营造放心消费绿水青山的湖州,到以红色示范引领、致力于领跑“满意消费长三角”的嘉善,到探索新消费领域创建、开展“放心直播间”“放心平台”“放心网店”创建试点的宁波、丽水遂昌;从“放心消费在浙江”智慧监管平台到“浙江消保在线”(消费宝)重大标志性应用,放心消费单位全量纳入动态培育和分级分类管控,放心消费单位实现在线抽查全覆盖,在线抽查问题发现率从最初的40%以上下降至2.88%……放心消费创建手段塑造变革,创建对象多元丰富,创建质量显著提升,区域特色日益彰显,处置效能规范提升。

浙江作为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大省,面对投诉举报量大面广的实际,妥善处理这些纠纷成为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课题。浙江省从完善机制入手强化流程规范,加大投诉举报工作考核力度,落实经营主体责任,提升消费纠纷综合化解能力;强化数据分析运用,充分发挥投诉公示数据的靶向作用,加强基层业务指导,积极破解涉网投诉举报难题,协调相关区局投入资金加快数据贯通,全面提升全省投诉举报处置效能。2022年前三季度全省投诉按时初查率、按时办结率、举报按时核查率均高于99.5%,排名全国前列,投诉调解成功率较年初提升22个百分点。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们要深化对‘增强消费基础性作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认识,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助力畅通国际国内双循环,充分激发消费潜力,加快构建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

据悉,为持续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打造放心消费建设升级版,浙江将启动新一轮“放心消费在浙江”五年行动,集中精力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体系化构建大消保新格局。加快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的“大消保”工作格局,构建高能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构建“大创建”工作机制,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监管、行业协同、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创建工作体系。构建“大维权”的工作机制。加快建立消费维权相关部门协同处置机制,形成跨部门、跨机构维权协商工作体系。构建“大服务”的工作机制。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积极作用。

二是数字化引领业务新变革。持续迭代“浙江消保在线”(“消费宝”),加快实现“浙消保”平台全量处置涉及市场监管职责的消费投诉件,构建长效运行、符合基层工作实际的运行机制。强化预警分析,做强“放心消费指数”和“消费投诉预警”两款市监大脑产品,服务日常监管。运用数字化平台工具开展投诉举报数据分析,建立投诉问题反溯机制。

三是全域化推动放心创建新升级。启动放心城市建设,打造放心消费精品单位,按照“五个一批”的要求,确保全省放心消费单位培育数保持在24万家以上。要强化质量管控,深化放心消费质量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在线抽查和交叉检查,完善闭环管控机制。深化重点行业创建“六同”工作法,优化放心消费参创行业结构,抓好特色亮点充分发挥消保委、消费义工、宣传媒体等第三方监督作用,深入开展消费体验和监督活动,持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要结合区域特点和行业特色,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大声说”活动。

四是社会化构建维权新机制。强化维权处置,常态化开展投诉举报处置合规性抽查。强化基层基础,以推进基层消保工作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落实县、所、站、大型企业立体化基层消费维权工作规范化建设各项措施。强化社会参与。以基层消费维权联络站(点)为载体,加强对行业协会、绿通企业、ODR企业培训指导,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行政调解、共享法庭等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基础作用,提升消费纠纷源头化解能力。

(中国日报浙江记者站)

【责任编辑:许聃】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