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台稳外资七条意见

(记者 翁杰)日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联合提出七条意见,全力做好稳定外资工作,积极做好利用外资工作,加快重大外资项目建设。意见要求,省、市、县三级都要建立重大外资项目专班机制,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和协调服务。

浙江省出台稳外资七条意见

来源: 浙江在线
2020-02-23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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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2月23日讯 (记者 翁杰)日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联合提出七条意见,全力做好稳定外资工作,积极做好利用外资工作,加快重大外资项目建设。意见明确规定,不得以审批等方式限制企业复工复产;除高风险、较高风险的地区外,到2月底争取外资企业和重大外资项目全面复工,复产率达到75%以上。

稳外资,当务之急无疑是帮助外资企业和重点项目尽快复工复产。根据意见,在达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各地要优先保障涉及疫情防控用品生产外资企业复工复产,特事特办,实现全员复工,满负荷生产。同时,促进有外贸订单的外资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力争订单和市场不丢。协调做好建筑施工和建材供应等项目建设上下游企业复工复产,保障重大外资项目尽快复工复产。

根据企业复工复产的实际困难和需求,各地要精准、细化相应举措。具体来说,要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突出问题,完善工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协助做好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供应,解决供需缺口问题;建立分片区集中隔离点;协助解决用工紧张问题,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段,举办网络招聘会,扩大招工渠道,协调帮助外资企业采用直达专车和包车等形式接回异地员工;协调落实各类减本降负政策,积极推动落实减免部分税收、减免部分租金、减免或缓缴社保企业统筹部分等,全力帮助外资企业共渡难关。

要简化复工复产流程,采用疫情防控措施清单告知,实行“备案制+负面清单+承诺制”管理,为外资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提供便捷服务,不得以审批等方式限制企业复工复产。针对重点外资企业和重大外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尽快实现复工复产。

意见要求,省、市、县三级都要建立重大外资项目专班机制,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和协调服务。专班项目实行领导挂帅,实时跟踪、协同推进。推荐10亿美元以上外资项目列入国家重大外资项目专班,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择优选择5亿美元以上外资项目列入省级专班,优先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各市、县(市、区)择优选择1亿至3亿美元的外资项目列入市、县(区)专班,推荐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推荐重大外资专班项目进入省市县长项目工程。

此外,意见还从创新开展外资促进工作、强化外资项目要素保障、建立外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申报办理、优化外资营商环境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稳外资企业,推进外资重点项目建设。

(翁杰)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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