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绍兴市上虞区国家级见义勇为人员就医,医疗费用参照劳模医疗补助待遇享受财政全额补助。”这一消息在见义勇为群体中迅速传播,到底是不是真的呢?2023年2月24日,记者就此向有关部门求证,得到的回答是肯定的!
据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王成毅透露,2022年11月28日,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联合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区医保局等部门,共同出台《关于明确市级以上见义勇为人员享受同级劳动模范医疗补助待遇的工作意见》,确定了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劳模待遇的“3+N”一站式结算模式。
据上虞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绍兴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在按规定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享受财政补助,国家级见义勇为人员享受全额补助,省部级见义勇为人员享受80%补助,市级见义勇为人员享受50%补助。
上虞市民霍伟明今年60岁,10多年前因见义勇为之举荣获“绍兴市第四届见义勇为勇士”称号。一周前,霍伟明因病住院,出院时刷医保卡结算,本应个人负担2952.75元,但被告知只需支付1868.13元,享受了劳模补助1084.62元。
“党和政府记着我,照顾我们见义勇为人员,让我们享受劳模同等待遇,真是太感谢了!”霍伟明说。
上虞自古多慷慨之士,勇士们大多经受了生与死的考验,有的更是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代价。如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陆起,因施救溺水人员不幸牺牲;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王金土,在与盗窃财物歹徒搏斗过程中,眼、鼻、口不同程度受伤;绍兴市见义勇为勇士陈友昌,在拦截逃跑的窃贼时被刀刺伤,伤病长期在身难以恢复......长期以来,见义勇为勇士多以亮眼的事迹展现在世人面前,但身负伤痛的他们在困顿之时更需要被人铭记。
为促进见义勇为事业规范化、法制化发展,各地先后出台了全社会加大发现见义勇为、举荐见义勇为行为的工作机制,依法扩大见义勇为行为确认的标准范围,及时表彰慰问见义勇为勇士,让更多人勇为敢为善为。
据统计,仅上虞区共确认申报见义勇为事件83起99人,其中78人获得区(县)级记功表彰,13人获得市级记功表彰,7人获得省级记功表彰,1人获得国家级记功表彰。据了解,像霍伟明一样可享受医疗补助待遇的市级及以上见义勇为人员在上虞区至少有20人。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夏学民表示,今年是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见义勇为体现了化解基层矛盾、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枫桥精神”。给予见义勇为人员劳模同等医疗补助待遇体现了上虞区政府的人文关怀,用制度创新维护正义力量,激励他们为平安建设保驾护航。(图片:严其明 陈晓锋)
(中国日报浙江记者站 马振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