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出具全国首份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2月2日上午,汇大机械制造(湖州)有限公司的代表从湖州市贸促会负责人手中接过了全国首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心里顿时踏实了。

湖州出具全国首份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来源:浙江在线 2020-02-03 16:42
  • weixin
  • weibo
  • qqzone
分享到微信

浙江在线2月3日讯(记者 孟琳)2月2日上午,汇大机械制造(湖州)有限公司的代表从湖州市贸促会负责人手中接过了全国首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心里顿时踏实了。

“汇大”为法国标致公司非洲工厂转向机壳体供货商,本来近期每周需交付10000套产品。由于受疫情影响,节后复工日期延后,无法按时向境外客户交付产品。“如不能及时提供无法履行合同原因的合法证明,企业不仅要承担价值240万元人民币的合同损失,还要被追偿因导致客户生产线停产2周造成的约3000万元人民币损失。”企业相关负责人说,另外,企业商誉受到的影响更是不可估量。为此,该企业向湖州市贸促会发出了紧急求助,希望能为其无法履行合同的原因提供证明,减少损失。

早在1月28日,湖州市贸促会就发出通知,告知广大外贸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属不可抗力事实范围。收到汇大机械的申请后,湖州市贸促会立即对文件进行初审,在中国贸促会、省贸促会等上级部门的帮助下,成功出具全国首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及时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减小损失。

据悉,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是指由中国贸促会及其授权的分、支会应申请人的申请,对与不可抗力有关的事实进行证明,出具后当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该证明已得到全球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的认可。

“今天上午,有三四家涉外企业相关负责人知晓后专门来咨询相关事项。我们也会竭力保护企业,将疫情带来的损失尽量降低。”湖州市贸促会法律事务部部长丁古明说。

(孟琳)

【责任编辑:蔡东海】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
C财经客户端 扫码下载
Chinadaily-cn 中文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