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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检验检疫合作对话会在宁波召开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06-08 09: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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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6月8日电(记者 马振寰) 6月7日,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检验检疫合作对话会在宁波召开。海关总署副署长张际文、浙江省委副书记、宁波市委书记郑栅洁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13个中东欧国家、俄罗斯、乌克兰的官员,欧盟驻华使团、世界动物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代表,以及中国外交部、国家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中铁集团、中粮集团和全国42个直属海关代表共280余人参加了对话会。

张际文指出,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16+1合作”作为“一带一路”倡议融入欧洲经济圈的重要承接地,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本次对话会正是海关总署贯彻《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达佩斯纲要》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中国海关深化检验检疫国际合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加强海关合作,健全检验检疫沟通协调机制,加快食品农产品输入,促进物流提速,为扩大贸易和投资搭建平台,为中国-中东欧(16+1)经贸合作贡献力量。

郑栅洁表示,浙江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宁波是“一带一路”的重要支点、也是联通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的重要门户。本次会议的成功举办,必将对深化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经贸合作产生积极的影响。希望海关总署和中东欧国家相关部门继续大力支持宁波开放型经济发展和“16+1”经贸合作示范区的建设,把浙江、把宁波打造成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发展、共赢发展的典范。

目前,我国与中东欧国家之间的经贸合作日益密切,中东欧国家既是我国重要的贸易合作伙伴,也是我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区域。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构,海关承担着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征税、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等职责。2018年3月,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由此,海关又担负起了国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商品检验、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构改革后,中国海关的职责任务更繁重,监管手段更丰富,也为口岸通关更便利,执法监管更高效提供了条件,相信这将会为全球进出境商品监管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中国方案”。

据了解,本次对话会由中国海关总署和宁波市政府主办,宁波海关和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组委会承办,以“加强合作、保障安全、促进贸易”为主题,目的就是加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海关检验检疫领域的合作,为各方搭建一个政策互动、技术互通、能力互助的平台,共同提升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乃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贸易畅通、合作共赢,合力打造食品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在对话会现场,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加强食品检验检疫合作,建立长期、稳定、高效的信息交流和协商机制,对增进相互理解与信任,促进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的协同有效,推动贸易便利化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发布了《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检验检疫合作共同愿景》及《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检验检疫合作三年(2018-2020)行动计划》,就建立信息通报和联络机制、建立定期会议磋商机制、优化中国-中东欧海关检验检疫合作信息网、强化标准合作与服务、推进检疫准入、促进贸易畅通等方面达成多项共识。

据悉,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海关检验检疫合作对话会的成功举办,开启了“16+1海关检验检疫合作”的全新篇章。以此为契机,我国将进一步加强与各国海关检验检疫部门的交流合作,共同推动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及中欧班列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合力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区域疫情疫病防控体系,共同提升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促进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畅通,为促进国际贸易互利共赢、有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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