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集团向港交所提出合伙人制度 或年底前上市

作者:孙丹阳 来源:每日商报
2013-08-29 09: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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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集团向港交所提出合伙人制度 或年底前上市

就此前有消息传阿里集团为在香港上市,向港交所提出了创新的“合伙人制度”方案一事,昨天,阿里集团方面向本报记者确认了此事。据悉,阿里集团日前向港交所提出了一项“创新方案”,希望沿用公司目前实行的合伙人制度,保持企业管理和企业文化的稳定性。

本月早些时候,《华尔街日报》曾援引知情人士的话称,因为港交所不允许双重股权结构,所以阿里集团和港交所正在讨论通过“创新”方式实现。随后,《香港经济日报》报道称,阿里集团向港交所提出了合伙人制度的上市建议。该建议将允许包括马云在内的合伙人在上市后提名半数以上的董事。

据接近阿里集团核心的相关人士透露,阿里集团管理层的合伙人制度从2010年起开始执行,目前阿里集团共有20多位合伙人,包括马云、陆兆禧和蔡崇信等高管。“合伙人每年更新一次,候选人必须在阿里集团工作5年以上,要获得四分之三以上的现任合伙人同意才能当选。入选后的合伙人并无任期,直至离职或退休为止。为了保证组织的多样性和可传承性,合伙人的人数无最终限制。”合伙人制度推出时,阿里集团尚没有完整的上市规划,因而并非为外界所非议的“专供上市之用”。而阿里集团股东雅虎及软银,均支持合伙人有过半董事提名权的安排。

据介绍,在合伙人制度下,阿里集团管理层将始终拥有董事会的多数席位。但合伙人仅在提名董事上有较大权利,董事提名仍要待股东会投票通过,公司所有需要股东投票的事项,各股东都按持股比例享有投票权,股东有权在股东会上否决董事提名及其他建议。

有媒体引述知情人士消息称,阿里之所以向港交所提出合伙人制度,是想做“百年老店”,希望经营理念及公司文化能长期保持,不希望受到太多外间追寻短期利益压力,例如有基金经理买入一批股份,便向公司董事会施压,寻求改变董事会组成及经营理念,追逐短期利润。

不过,目前港交所对阿里集团的此提议尚无明确回应。

一种声音是,阿里合伙人制度引起的风波,更多是企业管理者尤其是抱有感情的创始管理者与投资者在掰手腕,“投资者希望更大程度上掌控企业,即使这对企业的稳定性和长期发展不利。”

市场普遍认为,阿里集团将在年底前上市,估值高达1000亿美元。不过,截至昨天,阿里集团方面一直称,公司尚未选定上市地点和上市时间,也没有确定将聘请多少投行帮助其上市。(实习生孙丹阳 记者 郭雪红 制图 陈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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